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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文旅非遺〔2022〕5號)

2022-06-09    來源: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官方網站    編輯:黃麗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浙文旅非遺〔2022〕5號)

各市、縣(市、區)委宣傳部、文化和旅游局:

現將《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2年2月22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文化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動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新時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高地,建設高水平“非遺強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省委文化工作會議精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認真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積極構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推動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始終走在全國前列,為浙江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和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不斷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顯著提升,傳承發展活力有效激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當代價值充分彰顯,全社會關注、參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全國有影響力的“非遺強省”基本建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要標志和組成部分。

到2035年,制度體系更加完備,保護傳承更加有效,發展效益更加突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為全社會普遍共識,具有浙江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新格局全面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有效發揮,成為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的示范區和樣板地。

二、重點任務

(一)構建更加完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

1.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落實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任務,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手段組織開展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全面摸清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組織開展重點專項調查。建立完善檔案和數據庫,加強普查數據、資料的整理、保存和運用。

2.加強名錄體系建設。完善各級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制度,規范開展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認定,進一步完善四級名錄體系。探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認定工作。全面落實省級以上代表性項目“八個一”保護措施。遴選項目保護優秀實踐案例和創新案例。定期開展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評估工作,實施動態管理,至2025年,實現十大門類全覆蓋。

3.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工程。全面系統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作。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數據庫建設,組織開展叢書出版、短視頻發布,推動記錄成果的轉化、傳播和利用。至2025年,完成150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記錄工作,編撰出版《浙江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口述史叢書》50卷,制作發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短視頻200集。

4.提升項目履約水平。做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申報工作,爭取新入選1項。嚴格落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相關項目履約報告的意見,深入實施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3+N”保護行動,擦亮浙江文化“金名片”。深化中國蠶桑絲織技藝保護聯盟建設,推動成立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中國傳統制茶技藝及其相關習俗等保護聯盟。

5.推進數字化改革。完善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建設,優化數據內容生產,實施跨層級資源互通。通過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場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非物質文化遺產經濟等板塊,建設“浙江非遺駕駛艙”。搭建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監測管理應用場景,以“一張圖”管控模式呈現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存續情況及保護工作情況,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治理能力。發布年度全省市、縣(市、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指數評估數據。

(二)構建更加科學的保護發展體系

1.探索實施分類保護。根據項目特點和存續狀況,分門別類探索研究保護傳承措施,推動振興發展。加強中醫藥文化保護和傳播,打造一批傳統醫藥文化品牌,促進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加強傳統音樂、傳統舞蹈等表演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效改善存續狀況。舉辦“少年非遺說”浙江傳說故事講述大賽,增強民間文學影響。利用舉辦杭州亞運會契機,推動傳統體育發展。

2.促進傳統工藝高質量發展。實施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健全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建立傳統工藝優秀實踐項目名單,評選傳統工藝優秀實踐案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傳統工藝類特色鎮培育,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基地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支持絲綢、黃酒、茶葉、青瓷、寶劍、文房、木雕等歷史經典產業傳承發展,培育形成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產業集群。加強國家級傳統工藝工作站建設,評定一批省級傳統工藝工作站。發揮老字號中傳統工藝品牌產品的示范引領作用,培育扶持一批傳統工藝知名品牌。推動全國性工藝美術展會落戶浙江,舉辦薪傳獎傳統工藝大展,進一步提升杭州工藝周影響力。

3.深化傳統戲劇保護振興。貫徹《浙江省傳統戲劇保護振興計劃》,深入實施全省傳統戲劇發展“五個一”計劃。整理復排瀕危劇種傳統劇目,實施“民間傳統戲曲曲牌搶救計劃”。舉辦“浙江好腔調”傳統戲劇系列展演活動,支持傳統戲劇類特色鎮發展,發揮72個傳統戲劇之鄉作用,完善“省市支持、縣鄉落實、村為基礎”的傳統戲劇保護網絡,推動浙江傳統戲劇“活起來,傳下去”。

4.支持曲藝傳承發展。實施《曲藝傳承發展計劃》《浙江省曲藝傳承發展行動計劃》,開展浙江曲藝保護振興系列活動。辦好“中國浙江·全國曲藝傳承發展論壇及觀摩交流展演”、“浙江好腔調”曲藝展演等活動。加強優秀曲藝作品創作和曲藝創演人才培養。扶持曲藝駐場演出,設立一批省級“非遺曲藝書場”,探索設立曲藝電視書場、廣播書場和網絡書場。開展曲藝進校園、社區(企業)、農村文化禮堂活動。

5.推動傳統節日振興。鼓勵各地以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傳統節日為重點,策劃組織富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滿足人民群眾的節日文化需求。組織開展“浙里年味”系列活動,舉辦“浙江非遺春晚”,開展“文化進萬家——視頻直播家鄉年”活動。開展“春節去哪兒”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文化活動專題宣傳,組織最美中國年·浙江年俗微系列大賽。以“三門祭冬”“九華立春”“班春勸農”“半山立夏節”等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為重點,打造“二十四節氣”民俗體驗活動品牌。

6.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加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和高校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建設,集聚各方力量,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重大課題研究。加大中青年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培養扶持力度。加強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獻館、中國-中東歐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與交流合作中心建設。舉辦“‘大匠至心’非遺傳承發展”杭州沙龍,辦好《浙江非遺》刊物,打造學術交流平臺。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與高校、研究機構開展合作,推動理論、應用方面研究。至2025年,編撰出版《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叢書》241種。

(三)構建更加多元的傳播普及體系

1.推進傳承體驗設施建設。高水平建成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加快大運河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建設,謀劃建設一批綜合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和專題性非物質文化遺產館。至2025年,實現省、市、縣三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場館全覆蓋。推動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配套建設傳承體驗中心,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體驗設施。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建設與管理理論研究,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建設指導意見和評估定級標準。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基地(點)建設。開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場館(傳習體驗場所)服務大提升行動。

2.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陣地。支持新聞媒體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欄、專題、頻道等,廣泛應用新媒體傳播,打造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媒體傳播平臺和品牌。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美術館、傳統工藝工作站、農村文化禮堂等公共文化機構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保護機構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普及活動。鼓勵各地探索利用公共空間和商業空間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活動。探索建設城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公園、廣場、街區,鄉村非物質文化遺產驛站等。試點推進“非遺生活館”建設。

3.培育傳播活動品牌。精心組織“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活動,持續辦好浙江·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杭州工藝周)、中國義烏文化和旅游產品交易博覽會“浙江非遺生活館”等重要品牌活動,打造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展示重要平臺。支持舉辦“寧波‘溫故’非遺展”“阿拉非遺匯”“年味溫州非遺展”“金華‘婺風遺韻’非遺展”等區域性主題展會活動。舉辦“浙江非遺讀書周”活動。鼓勵各地舉辦富有地方特色的專題性、區域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展示展演和節慶品牌活動,不斷提升活動舉辦水平。

4.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教育相融合。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國民教育體系的實施意見》,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納入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各領域,成立“浙江非遺學院”,探索推進高等院校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科體系和專業建設,構建課程體系和教材體系。支持各地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研學和社會實踐活動,打造“非遺進校園”活動品牌。開展131家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基地評估工作,推動作用有效發揮。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師資隊伍建設,鼓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進校園開展傳習和實踐教學活動。指導“浙江弘華非遺教育研究院”等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培訓。

5.拓展互聯網傳播。順應互聯網發展和媒體深度融合趨勢,推動“非遺+網絡”,創新豐富傳播渠道,強化新媒體手段應用,加強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網、“浙江非遺”微信公眾號、“浙江非遺”官方抖音號等平臺建設,打造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新媒體矩陣。完善“非遺Go”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平臺建設。加強網絡銷售購物平臺開發建設,鼓勵支持傳承人利用新媒體技術和平臺“直播帶貨”。

6.推動對外傳播交流。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走出去”,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世界互聯網大會、世界浙商大會、中國-中東歐國家博覽會等重要活動,依托中國—中東歐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與交流合作中心、海外中國文化中心等重要平臺,借助歡樂春節、亞洲之光國際藝術節、浙江文化節等對外文化節展和“詩畫浙江”旅游推介品牌,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推廣、交流合作活動,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化傳播品牌,形成一批對外文化交流“金名片”。建設浙江非物質文化遺產海外交流推廣線上平臺,舉辦浙江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對外宣傳線上展覽,不斷增強浙江優秀傳統文化的知名度和國際影響力。

(四)構建更加高效的融合創新體系

1.加強區域性整體保護。高水平推進國家級海洋漁文化(象山)生態保護區建設,積極申報新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支持相關地區參與長三角一體化核心區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創建。圍繞“詩路文化帶”十大高地建設,實施《浙江省省級文化傳承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意見》,至2025年,建成命名10個省級文化傳承生態保護區。在宋韻文化傳世工程、千年古城復興、新時代美麗城鎮建設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打造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文化標識,探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村鎮、街區建設。

2.試點推進“非遺在社區”。積極培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城市中傳承發展的土壤,探索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方式和途徑。支持溫州市開展“非遺在社區”全國試點工作,建成“非遺百家坊”100家以上,探索實踐城鎮社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新途徑。在全省推進“非遺在社區”工作,創建“非遺在社區”示范點50個,舉辦“非遺在社區”全國工作經驗交流活動,努力打造“非遺在社區”浙江模式和樣板。

3.融入和服務重大戰略。在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詩路文化帶建設、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彰顯非物質文化遺產獨特魅力和重要作用。推進大運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協同機制建設,舉辦“中國大運河非遺旅游大會”和大運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會商活動,助力浙江省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美麗鄉村建設、城鄉建設、傳統村落保護等緊密結合,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和發展鄉村旅游中的積極作用。

4.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創產品開發。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轉化活化和合理利用,鼓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產品、創意衍生品研發設計、生產銷售、品牌推廣,推動跨界多元發展。鼓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元素開發形成動漫、游戲、綜藝、影視劇、藝術品等一系列文化創意產品,發揮網絡平臺作用,不斷拓寬展示、推廣和銷售渠道。

5.深化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發展。加強“非遺+旅游”載體建設,開發一批文旅融合項目和產品,培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不斷放大疊加效應,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有機融合,以文彰旅、以旅興文,助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創建一批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景區,推出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旅游線路,打造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民宿,公布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基地,評選一批“浙江省優秀非遺旅游商品”。

6.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經濟。合理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做強“非遺+產業”文章。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元素與時尚、影視(紀錄片)、綜藝、健康養生、休閑等產業對接,形成互促共贏、豐富多元的產業鏈。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等相關產業深度融合,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舉辦“非遺購物節·浙江消費季”活動,培育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的夜間經濟,支持發展夜間傳統戲劇、曲藝等演出,推出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演藝項目,打造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商場,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

7.助力區域協調發展。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富民成效,賦能山區26縣、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助推實現共同富裕。實施鄉村藝術長廊建設,持續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工坊建設,評定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工坊,促進就業增收,全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助力鄉村振興。加強東西部特別是與四川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作,組織參加“新疆是個好地方”對口援疆19省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等。

(五)構建更加專業的機構隊伍體系

1.加強傳承人培養。開展“非遺薪傳”展演展評、傳統工藝技能大賽等活動,支持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帶徒授藝和傳承傳習活動,探索創新師徒傳承、群體傳承、校園傳承等模式,豐富人才培養渠道,加強中青年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培育,形成合理傳承梯隊。尊重傳承人主體地位,持續深化傳承人服務月活動。實施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研修培訓計劃,提升技能藝能,擴大傳承隊伍。至2025年,全省培訓學員1000人次。

2.完善職能機構建設。進一步理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理運行機制,建立完善職責明晰、配置合理、保障有力、運轉順暢的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體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專業機構建設,統籌使用編制資源,合理配備與職責任務和事業發展相適應的人員力量,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職能充分履行。

3.提升隊伍能力素質。實施基層工作隊伍培訓計劃,創新學習培訓模式,依托“浙江非遺網絡學院”平臺,開展常態化學習培訓,著力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專業能力素質。加強與高校合作,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策展、創意、管理等方面人才培養。

4.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充實完善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庫,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產智庫建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創新團隊建設與優秀專家培育。支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加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類社會組織建設,推動建立健全市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組織,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共同體。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志愿者隊伍建設,至2025年,建立30支縣級以上志愿者隊伍。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黨委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加強統籌協作,進一步凝聚部門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財政稅收、土地金融、人力社保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修訂完善《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鼓勵各地采取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等政策措施,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獲取和惠益分享保護制度,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探索“非遺+金融”新模式,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項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三)完善投入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保障機制,不斷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推動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完善多元投入機制,鼓勵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社會基金,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社會認養制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社會化水平。

(四)營造良好氛圍。廣泛宣傳先進典型,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作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推動新聞媒體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時間節點和重大活動進行集中專題報道,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實踐成果和典型經驗宣傳推廣,凝聚全民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良好氛圍。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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